当前位置: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

部门:教务处 发布时间:2026-01-13 浏览: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工作要求,现就beat365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工作任务

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为两个层次:学校总报告、学院分报告。

1.学校总报告

按照《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总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(部门)》(附件2)和《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任务分解(部门)》(附件3)要求,撰写本部门主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。

责任单位: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。

2.学院分报告

按照《2024-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(学院)》(附件4)要求,撰写学院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。

责任单位:所有本科教学单位。

二、相关说明

1.报告支撑数据要严格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(试行)(2004)》填写。如未达到指标要求,请进行标注和说明。

2.教学方面数据采用2024-2025学年数据(2024年9月1日-2025年8月31日),财务方面数据采用2024自然年数据(2024年1月1日-2024年12月31日)。

3.报告中的相关支撑数据应与本次采集的2025年高等教育基础统计报表数据(高基报表)以及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保持一致,同时注重报告内数据之间的准确性和自洽性。

三、工作进度

1.联络员信息报送

1月15日(星期三)前,各单位上报联络员信息表(附件1),并开始报告撰写和数据采集工作。

2.学校总报告撰写

(1)1月19日(星期一)前,各责任部门将分工内的报告文本及支撑数据提交教务处。

(2)1月21日(星期三)前,学校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及支撑数据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的材料逐一返回各责任部门完善修改。

3.学院分报告撰写

1月21日前(星期三),所有本科教学单位报送学院分报告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撰写的报告内容及提供的支撑数据,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各本科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报告须经学院(部)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ygg@snnu.edu.cn

纸质版材料报送至:教务处教学科(校务楼一层116室)

五、联系方式

李正德:85310331-801

杨国光:85310331-803


教务处

2026年1月13日